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3101000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 、提出本州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州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 、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 、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 、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 、承办州人民政府以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的工作大局,以防范风险为主线狠抓作风建设,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不断强化窗口服务工作,优化为民服务,全面推进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
(1)进一步加强缴存扩面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面和覆盖面。特别是对大学生村官、单位聘用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公积金相关事宜。
(2)适当放开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按照省厅文件相关的提取政策,扩大提取范围。如允许缴存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等与住房相关的费用;取消购房行为发生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限制,只要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款金额,均放开提取。
(3)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力度。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做到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受益人群,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购、建房贷款需求。在这里特别建议对异地购买养老房的干部职工,在担保抵押齐备的情况下,我中心把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到总金额的160%,学习参照丽江市的部分做法。
(4)拟建议投入20万元建设开通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服务热线,业务以外包处理,进一步加强便民、为民服务效率。
(5)拟建议在2018年初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各窗口科室工作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确定招收人员的分流。
(6)积极向州委编办申请人员增编及增设科室事宜。在批准机构升格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量,积极向州委编办请示,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增设审计法规科、党务办公室,全面规范各项业务工作。
(7)2017年是建成住房公积金数据标准化和实时结算系统的关键一年,拟建议中心从年初计划入手,安排管理的人员向已建好的丽江、玉溪、昆明楚雄、文山、保山等地州考察学习经验,并向在建的大理、德宏、临沧探讨建设的模式及细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会计科),下设香格里拉市管理部、维西管理部、德钦管理部3个派驻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事业工勤人员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29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2.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96万元,占总收入的2%;年初结转和结余合计为330.0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福利增资和职工人数增加、项目活动开展支出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2017年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向财政局国库科借款120万,列在其他收入中,而2017年没有借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27万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533.60万元,占总支出的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年末结转和结余合计为476.14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所增加,主要原是2017年职工工资福利增资和职工人数增加、项目活动开展支出增加,造成了相应的工资福利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公积金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0.2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福利增资和职工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住房公积金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公积金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3.6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原因项目活动开展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图表所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职工工资福利增资和职工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53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州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州、市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8万元,增长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7万元,增长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4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州财政局在下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标时,未能与年初预算一起下达,按财政要求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放在了其他收入科目里面,造成了决算报表中未能提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所以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占66%;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20人。主要用于昆明南天网络系统有限公司到中心安装设备、调试设备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457.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9.06万元,固定资产733.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77万元,无形资产127.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57 | 539.06 | 263.43 | 67.49 | 402.93 | 56.77 | 127.3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绩效自评信息已单独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金额。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资金。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用车。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