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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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538231/201800094
文  号
来 源
州应急局
公开日期
2018-09-30
【迪庆州安监局】迪庆州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30 10:34     浏览次数: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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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2601000

迪庆州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重要规划,及时掌握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综合监督管理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绽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按照权限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全州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授权,牵头组织、协调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事故。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8、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对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评价工作。

10、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11、研究拟定全州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全州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迪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合力抓安全、喜迎十九大”为重点,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目标,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隐患排查,狠抓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事故指标得到有效控制。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基础,全面建立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主体三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夯实党政领导责任。州委、州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今年州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2次,年初召开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6次,多次行业专题会议和多次全州性的专题视频会议。7月20日全国电视电话会后,我州紧紧围绕十九大安全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细化责任和工作措施,出台了《迪庆州党政府同责实施办法》、《州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二是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制订出台了《关于明确州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迪庆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方案》,明确了28个重点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各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明确了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做到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五个”到位;四是落实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县市(区)政府以及重点行业监管部门、重点企业共28个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目前已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五是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和联合约谈制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2项。对监管不力和工作滞后的单位下达督办整改指令3份、约谈县级政府和相关部门3次。加大问责力度,依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对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隐患排查不到位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全面厘清监管对象,目前纳入管理的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电力、食品加工等11个行业,同时按省级要求、把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目前,有163户企业和施工单位在网上进行了注册,正常生产企业116户。结合我州实际,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聘请专家为其量身制定“一企业,一标准”的检查标准,企业每月对标开展自检自查,并按要求上网录入自检自查结果,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了直观便捷的管理。二是落实检查三项制度。2017年,开展政府综合督查4次,部门专项检查9次,聘请专家检查2次。三是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按照《迪庆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州政府与县市(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目前完成了3座非煤矿山的关闭任务。四是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县、市(区)基本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同时完成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全州20余家企业参加了安保互动保险,为全州2600余从业人员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障。加强预案备案管理和演练。2017年,州政府分别组织了索道、电梯、火灾、道路、地震灾害等事故应急演练共10余次。成功处置了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7月2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明电[2017]36号)要求,我州全面动员、及时部署,层层落实。明确了大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把大检查工作为当前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期间州人民政府组织综合督查组6个,开展综合督查6次,检查单位102家(次);部门组织20余个检查组120余人(次),对190余户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排查隐患865项,整改823项。大检查期间彻底治理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了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同时结合州庆、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把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延期至明年3月份。

(四)抓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点,坚持把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关键,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突出“打非治违”,以“铁拳执法”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继续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重点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狠抓矿山、危化等领域专项整治。安监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会诊”和专项整治,开展6轮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0余家(次),整改隐患350余项,整改率达98%以上。处罚违法违规行为4起,处罚77万元。二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2016﹞4号)明确的十项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村劝导站及公路交岔路口“五小工程”建设和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部署组织开展了春运、汛期、国庆、州庆、十九大、今冬明春等全州性的公路安全、客运安全、季度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深化“平安交通”、“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签订安全责任书2791份,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3项,整治23项,报请县(市)政府挂牌督办6项,州政府1项,省政府1项。累计查处酒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12800余起,曝光隐患企业17户,重点驾驶人160余人,严重违法行为530起。特别是针对农村道路农用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载人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三狠抓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近年来,我州进入了大建设阶段,全州300项重点工程开工建设项目200个,开工项目大量增加。我们把建筑施工安全作为保项目、保支撑的重点来抓,建立施工巡查督查、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管制度和措施,集中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铁拳执法专项行动,同时建立了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开展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建筑施工项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全年,检查在建项目89个,整改隐患213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起,处罚37万元。同时,交通、能源、住建、水务等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以公路、铁路、水电等在建项目为重点,加大对在建项目指挥部、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力度,检查在建重点建设项目28次,督促整改隐患232条。四是狠抓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城乡接合部、古城古镇、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单位10139家,整改火灾隐患17178条,责令“三停”19家,临时查封19家,拘留13人,罚款72.13万元。五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严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全州共出动检查人员9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1车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8家,督促整改隐患356条,下发监察指令书87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起,处罚20.6万元。六是发改、公安、教育、农牧、水务、旅游等部门结合行业实际,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平时执法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州、“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工会、安监、宣传、公安等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法规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厂矿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进一步树立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2017年,累计举办各类安全培训10余次,培训各类人员3550余人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册20000余册,发放安全宣传单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300余人次,受教育人次达600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6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21万元,占总收入的84%;其他收入105.5万元,占总收入的16%。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收入有所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9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43万元,占总支出的67%;项目支出228.99万元,占总支出的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收入有所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8.83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收入有所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安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99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分析是加大了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与上年对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88万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1万元,增长/下降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7万元,增长/下降3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局车辆云R26999进行了大修及严格控制了各项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万元,占23%;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迪庆州安监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局及省级各相关部门的大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4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分析是下乡督查检查次数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的公用经费等(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迪庆州安监局部门资产总额62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45万元,固定资产438.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26.86

188.45

438.41


118.86


319.5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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