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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周围高中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好行动,坚决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管理;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深入推进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疫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0)完成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迪庆州委政法委员会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政法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和相关批示指示精神,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贯穿平安迪庆、法治迪庆建设全过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政法机关疫情防控社会面稳控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做出来应有贡献。
1、坚持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一是以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政法工作;二是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研究;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
2、坚持统筹协调各方,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履职。一是统筹全州政法机关认真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针对迪庆工作实际,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千方百计把守住我州疫情防控这一方净土;二是统筹做好重大案(事)件督办协调工作;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继续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积极推进案件评查工作。
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一是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二是深入开展反自焚反恐怖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政法领域政治安全“三大工程”实施。
4、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深化平安迪庆建设;二是强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三是全面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四是积极谋划“十四五”项目规划,不断夯实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市域智能化治理项目建设;五是积极探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途径。
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一是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数、整治率、警示数和挂牌督办数等成效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二是高质量参与云南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2020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迪庆州综合满意率95.99%,位列全省第4名,执法满意率96.82%,位列全省第2名;三是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7、坚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迪庆建设。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二是推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持续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综合处理平台运用工作,以做好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严格按照“七个一”的工作要求落实一案一策,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8、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一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遴选、动态调整、退出机制。二是完善民事和刑事诉讼体系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四是加强学会、协会建设。
9、坚持“四化”建设方向,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一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层层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严格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
10、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工作大局。一是积极推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二是全力决战脱贫攻坚。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产业、就业扶贫,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培训指导,全面提高群众种、养殖技术,确保增收。组织干部职工入户开展“户户清”“账账相符”工作,对“六类人员”进行再排查摸底,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细化完善相关补救济措施。结合各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三讲三评”及教育引导群众工作,以“五户联帮”为抓手,着力推进群众“应知应会”学习培训,持续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四是狠抓机要保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委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6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3.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项目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52万元,占总支出的83.56%;项目支出165.00万元,占总支出的16.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8.79万元,同比下降了26.87%。主要原因分析年中执行上年度结余结转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8.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7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迪庆州法学会事业人员增加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0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71.55%,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对下或部门将间转移支付由各级财政逐级下达,坚决杜绝财政资金“二次”分配。政法委项目经费支出主要为差旅费、办公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下降了26.48%,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对下或部门将间转移支付由各级财政逐级下达,坚决杜绝财政资金“二次”分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7%。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差旅费、办公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经费、失业保险单位部分;
4.卫生健康(类)支出5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单位部分和体检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和退休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5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公务用车未进行大修,规范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压缩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86万元,下降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万元,下降5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万元,下降78.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公务用车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相应减少;二规范并认真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大、规范核算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占84.74%;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4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98万元、电费3.96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2.04万元、公务接待0.58万元、工会经费11.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83.09元,其中,流动资产51.52万元,固定资产131.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3.09 | 51.52 | 131.57 | 46.63 | 84.94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州委政法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会计的反映职能:是指会计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从数量上反映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活动,为经营管理提供经济信息的功能。
2. 会计的监督职能:是指会计具有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利用会计反映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使之达到预期目标的功能。
3. 会计:(理解)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并利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旨在提供经济信息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或会计假设):是指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所作的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计原则。
5.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成果,或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都通过货币计量予以综合反映,其他计量单位虽也要使用,但不占主要地位。
6. 预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当国家预算执行进入终结阶段,要根据年度执行的最终结果编制国家预算。它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是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预算收入表明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构成和资金积累水平,预算支出体现了国家各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的规模和速度。
7. 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 、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预算(Budget)包含的内容不仅仅是预测,它还涉及到有计划地巧妙处理所有变量,这些变量决定着公司未来努力达到某一有利地位的绩效。
8.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
9. 结余:意思是结算后的剩余。属于会计术语,指机关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一般指在年底、月终等进行结账时的核算结果。
10.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应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账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
11.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
12.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13. 所有者权益:(一般了解)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
14. 收入:指企业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现金(或其等价物)的流入,或债务的清偿。
15. 费用:指通过配比方式确认的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这个定义是指狭义的费用,仅限于同提供商品和劳务有关的资产耗费,即营业费用。广义的费用,还包括投资损失、营业外支出和所得税费用。
16.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的项目。
17. 账户:是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工具,它应以会计科目作为它的名称,并具有一定的格式。
18. 复式记账:指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记录的记账方法。
19. 简单会计分录:指一个账户借方只同另一个账户贷方发生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20. 复合会计分录:指一个账户借方同几个账户贷方发生对应关系,或相反,一个账户贷方同几个账户借方发生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即一借多贷或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
21. 实收资本: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它是企业所有者权益中的主要部分。
22. 固定资产:一般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能在若干个生产周期中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2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