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201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主要负责全州农业基本建设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承担和参与全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编制、项目设计、技术攻关、规划落实、项目实施等的审核、指导及技术培训、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土壤改良、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治理研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全州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1)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推进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续建项目和2023年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和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全州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和非农占用耕地补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6046亩(香格里拉市16000亩、德钦县9897亩、维西县20149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建设面积1919亩(香格里拉市830亩、德钦县279亩、维西县810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4200亩(香格里拉市1000亩、德钦县1000亩、维西县2200亩)。
(2)根据《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州级复查的通知》,对全州2019年至2022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查看内业档案资料、走访部分村组干部、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质量的方式进行复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要求三县市举一反三完成整改,并形成州级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厅。
(3)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行业标准及项目合同约定的要求,成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严格按照验收流程和验收标准,通过检查档案材料、实地核查、听取汇报的方式,完成1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4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中香格里拉市2021、2022年1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4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德钦县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4)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上图入库应上尽上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核查我州2019年至2022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方技术单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22.49万亩(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的上图入库任务。
(5)2023年上级下达我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6万亩,其中新建4.24万亩,改造提升0.42万亩。截至12月底,全州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98万亩,其中,2022年结转项目1.63万亩,新建项目完工3.79万亩;改造提升项目0.42万亩,非农占用耕地补建项目完成0.14万亩。
(6)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了全州2019年以来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资金(已管护责任主体、管护责任73个、管护资金47.425万元)。
2、扎实推进全州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科学布设迪庆州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在全州布设耕地质量调查土样点92个,其中:香格里拉市36个点(经济开发区1个点),德钦县13个点,维西县43个点,2023年调查点位与2022年调查点位一致,年内完成了点位调查、土样采集、土壤样品化验、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
(2)认真开展2023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完成10个监测点试验自测,10个监测点的土样均已检测化验,并出具耕地质量监测报告4份(其中州级一份、县市级3份)。
(3)坚持耕地质量提升与高标准农田基础工程同步建设,对2023年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同步进行土壤改良,按照不低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的比例投入或覆盖面积不低于总规划建设面积的90%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香格里拉市实施1.7万亩有机肥,维西县实施1.22万亩有机肥、种植绿肥1万亩,全州共计实施耕地质量提升3.92万亩,占任务数的93.33%。在维西县塔城镇(柯那组、止扎组)完成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建设,涉及农户100户,覆盖面积650亩,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增产。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2)建立机制,率先整州推进“三普”工作。2023年迪庆州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整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各项任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强队伍、抓三普,建机制、促三普,累经验、畅三普,筹资金、推三普”的工作机制。
(3)依程依规,确保“三普”结果科学有效。在40年前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基础上,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立足“国土三调”,强化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分析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的“六统一”技术路线,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原则,由州、县级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合力开展迪庆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现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土壤的“全面体检”。
(4)主动作为,保障“三普”资金及时配套。全年累计筹集土壤普查资金1915.7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499.86万元,州和县(市)级配套资金1415.9万元。全州配套资金经验得到省级认可,并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5)全力以赴,领先完成“三普”年度任务。对国家第一轮下发的3980个表层样点和76个剖面样点任务数逐一进行校核,最终确定样点任务数3507个,其中:表层样点3431个、剖面样点76个。迪庆州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均在年内完成了土壤调查采样和样品测试化验第三方服务招投标。截至2024年1月8日2时,全州累计完成土壤样点调查3507个(表层样点3431个、剖面样点76个),调查进度100%;样品流转制样2549份,进度68.5%;已制备样品1642份,进度47.86%;迪庆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普查各项任务。
4、其它工作
积极参加春、秋季义务植树,积极组织开展党建、工会、妇女及其他各类活动,圆满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耕保室、农建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640736.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0736.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000.88元,增长4.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000.88元,增长4.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政策性调资及有岗位变动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660736.14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736.14元,占总支出的96.72%;项目支出1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0000.88元,增长5.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0787.88元,增长8.61%;项目支出减少100787.00元,下降45.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及有岗位变动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比上年略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0736.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9279.34元,占基本支出的96.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456.80元,占基本支出的3.71%。按我单位在职在编10人,提前退休2人,共计12人计算基本支出人均295061.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迪财农〔2023〕6号迪庆州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督促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100000元。工作内容:
(1)统筹实施各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各县市计划的年度建设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及时将本州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并指导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安排,指导督促项目勘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力推动完成各年度立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取土化验,按照科学布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基本固定,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覆盖所有农业县(市)乡(镇)的原则。综合考虑根据行政区划、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点位已有信息的完整性等因素,2023年实施全州耕地质量调查点取土化验数量92个,其中:香格里拉市36个(含经济开发区3个)、 德钦县13个、维西县43个。土壤样品检测委托省内通过计量认证或通过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的土肥检测机构集中进行,检测内容参考耕地质量调查内容。
(4)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GB/T 33469-2016),按照川林农牧区的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州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1个,县级耕地质量评价区域3个,共布设耕地质量评价区域4个,采用综合指数法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更新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同时,加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占用与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进行单独核算,更新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审核汇总县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形成州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
(5)发布耕地质量等级信息,按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每5年应发布一次全国与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编制完成迪庆州州级耕地质量等级情况报告。充分利用长期定位监测点、年度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等数据,编写本辖区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2.迪财农〔2023〕48号原迪财农〔2022〕92号(迪庆州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经费20000元。
工作内容:(1)统筹实施各年度农田建设任务,根据各县市计划的年度建设任务,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优化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及时将本州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并指导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地块,明确时序安排,指导督促项目勘察、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2)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划,加强跟踪监测和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合力推动完成各年度立项建设任务。同时,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手续,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项目档案、上图入库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和利用工作,完成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因地制宜,合理施用有机肥。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依照当地生态平衡和经济环保的原则,综合考虑维持耕层土壤有机质平衡、有机肥施用量上限和秸秆还田量,合理确定商品有机肥。在迪庆州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0736.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80000.88元,增长5.1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及有岗位变动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比上年略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度的办公取暖费和电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03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及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546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体检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5901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21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依法执行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规定程序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支出,努力降低单位运行经费,做到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原因是本单位依法执行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规定程序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支出,努力降低单位运行经费,做到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2023年进行农业基本建设与耕地地力保护工作中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资产总额3290261.84 元,其中,流动资产56630.91 元,固定资产3105949.93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7681.00 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302.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982.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614.8平方米,账面原值3726605.6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0000.00元(其中补收2022年资产使用收入26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