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迪庆州民政局根据迪庆州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有关文件精神,迪庆州民政局认真学习文件,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列出全年工作计划,精打细算,编制全年预算经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迪庆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州救灾减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减灾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州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检查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负责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工作。
4、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负责全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审核、批准全州社会福利企业和社会福利机构并对其进行年检;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州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州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训、就业工作;承担本州拥军优属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6、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州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组织调处州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州地名管理工作。
7、承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依法对全州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指导各县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业务,指导各县救助站工作;负责处理州内在华难民的安置管理等有关事务。
9、指导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尊老敬老活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有关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老龄工作与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城乡老龄服务业发展和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医疗保健等活动;组织协调老龄工作的对外交流;办理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审计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州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研究制定全州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干部表彰。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民政局属行政单位,内部共设8个科室、2个中心、1个慈善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支持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做实各项民政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总体水平。
1、以社会服务为宗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指导我们做好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系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下一步将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指示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和动力,深刻把握民政在新时代的新定位,科学谋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民政工作,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制度体制,强化政策措施,优化保障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全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经验。
2、以社会保障为常态,推动全州各项事业发展。一是继续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坚持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扎实抓好以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主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低保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孤儿等弱势群体生活保障政策,集中精力抓好敬老惠老项目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加大孤儿、困境儿童的帮扶力度。通过严格落实保护弱势群体保障政策、实现社会公平,助推社会稳定发展。三是继续推进“救急难”工作,加大对突发事件、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的救助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对“救急难”能力水平。
3、以信息化管理为平台,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核对中心系统启用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医疗救助系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系统等一系列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有效杜绝“错保”“漏保”和挤占、冒领救助资金现象,启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对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加强与其他部门衔接力度,努力打破信息共享壁垒。
4、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提升保障水平和标准
进一步修订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临时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规范保障标准。
5、以重点工作为中心,推动全州各项民政事业发展
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备灾救灾、基层政权、和谐边界、优抚安置、养老服务、福利彩票等各项重点工作,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动全州各项民政工作。
6、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三是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氛围。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典型宣传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四是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加强第一种形态。
7、以专项活动为载体,加强自身建设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六城同创工作、党建活动、制度建设、专题教育、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机关建设等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工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迪庆州民政局属行政单位,内部共设8个科室、2个中心、1个慈善会。单位编制共有30人,其中行政编有15人、行政工勤编2人、参公编有4有(救助站)、事业编有9人(军休服务中心4人、、经济核对中心4个、慈善会1人)。在职实有人数为27人,提前退休人员有6人。车辆编有5辆(局机关有4辆、军休服务中心有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迪庆州民政局财务总收入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2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6万元(本级财力8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取暖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取暖费等支出。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1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1、拥军优属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拥护人民军队,优待烈军属,促进军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2、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补助金额3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问题。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24万元,主要用于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发展。4、高龄补贴金额78万元,主要用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5、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补助金额54万元,主要用于方便老年人出行。6、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补助金额1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抵御意外伤害能力。7、重特大医疗救助金额20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减轻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8、低保配套经费金额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9、残疾人两项补贴金额54万元,主要用于按实际符合人数社会代发放满意度。10、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额30万元,主要用于按系统实际人数进行足额社会代发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迪庆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与上年同期数623万元对比增支203万元,增长3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经费。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迪庆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万元,与上年同期数303相比减少264万元,下降87%,主要是“十二五”规划项目基本结束,“十三五”规划还尚未全面启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迪庆州民政局在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中没有提到专业性较强的名词。无需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全州民政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亲情服务、满意民政”的品牌创建为抓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顺利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和年初计划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谐迪庆和促进我州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主要运行经费安排如下
1、救灾工作经费5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救灾物资搬运费、救灾科工作人员差旅费、购买办公设备经费等支出。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60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费,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等支出费用。使社会救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上的保障。 3、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等支出。4、区划地名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州地名调查核实,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等工作发生的费用。5、老龄事务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老龄办开展日常工作、春节、敬老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费、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敬老孝星及老有所为先进典型的评选、敬老文明号和敬老先进村(社区)创建活动等支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更好地为全州老年人服务,促进老龄事业与全州经济社会协
调发展。 6、核对中心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核对中心日常工作经费。 7、慈善会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慈善会日常工作经费。 8、减灾委办公室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减灾委日常办公室经费支出。 9、平安边界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平安边界日常工作经费 10、城乡低保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城乡补助对象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