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5101000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历史并不悠久,自1988年8月迪庆州交通监理所成建制移交公安机关领导后,才正式有了公安战线上的迪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1990年3月,机构正式更名为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至今,迪庆交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线上,走过了默默耕耘,艰苦奋斗的30年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分析研究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对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队伍管理依法进行决策。及时准确掌握全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提供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领导、指挥、检查、督促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加强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领导、协调。指挥和服务职能。合理配置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职责权限。为全州各级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和面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等服务工作。实施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政治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奖惩、录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负责实施全州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适应性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考核。参与证(牌)照核发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和侦破查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纠正处罚和教育交通违章行为,参与侦破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案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各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重大警卫的道路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实施公路巡逻民警承担的打击车匪路霸和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办、移案等工作职能,拟定规划研究全州交通流量城市设施装备计划。调研制定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地方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助机制。负责全州公安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购置、管理。调配等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等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交通安全委员会,群众性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以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强化秩序整治,夯实突出治理之基。
1、坚持以事故预防为中心,以路面管控为重点,以严重违法行为整治为抓手,点、线、面结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续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第一至第四波次行动,夏季治安交通违法整治、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一盔一带”专项整治,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 15余个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查处相结合,按照“1+N”集中整治波次行动要求,通过错时勤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警出击,始终保持对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
3、结合辖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今年支队先后抽调机关警力11批次31个组207人次,组成执法小分队下沉一线,协助各大队强化路面管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处交通违法202649起,其中:现场查处交通违法163643起,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39006起;全州共查处酒醉驾434起(酒驾135起,醉驾299起)、无证驾驶2915起、超速行驶10344起(罚款记分6694起,警告3650起)、疲劳驾驶103起(罚款记分32起,警告71起)、违法超员857起(罚款记分712起,警告145起)、机动车涉牌涉证6041起(罚款记分2990起,警告3051起)、货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1378起(罚款记分485起,警告893起)、不系安全带违法106875起(罚款24340起,警告82535)、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9618起(罚款记分4568起,警告5050起)。
(二)强化事故防控,打制全域防护之盾。全州公安交警上下同欲、勠力同心,狠抓事故预防、强治路面隐患、深推协同共治,通过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地区系统化管理,全方位排查治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人、车、路、企、管、选”六大源头重点隐患整治。
1、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下发各大队、报送总队,对较大以上事故深入复盘分析,全面梳理隐患因素和工作问题,并针对性加强管理。
2、持续开展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2023年度事故多发督办路段治理。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传发全省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整治部局通报督办隐患点段达100%;提请省级督办的3条事故多发路段,整治3条,整治率达100%。
3、推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国省道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跟踪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加快2023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10月份完成70%;国省道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26个点治理率达100%。
4、全力开展“两轮”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攻坚”。
全州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1829处,低成本治理率达100%,标准化治理率达10%;认真开展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管理工作(全州整治高风险企业6家)。
5、提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百千”工程建设。全州2023年共提请省级挂牌2件、州级挂牌16件、县级挂牌49件,共计67件已于9月全部提前完成治理、销号。
6、按要求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开展了香格里拉“2.02”较大事故及维西“7.27”涉及摩托车2人死亡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汲取事故教训、追究管理责任。坚持分层分级原则,按照“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批)隐患、完善一类(批)制度”要求,对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事故暴露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整改。
(三)强化“放管服”,砥砺为民服务之举。迪庆公安交警坚持党建统领,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放”出活力、“管”出水平、“服”出满意,推出工作日及周六“延时服务”、“流动式服务”、“一窗通办”、“一证通办”、“网上办、掌上办”、“首接负责”等系列便民服务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见效。
1、深化警邮合作,在全州27个乡镇100%全面覆盖警邮便民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截至目前,全州辖区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共计1619笔,警邮合作便民点共办理体检业务413笔,办理网上业务1659笔。
2、推出全州首个24小时自助服务“智慧车管所”,解决了群众在周末、节假日和“上班族”在上班时间无法办理车管业务的难题,同时也缓解了车管窗口人工服务的压力,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助服务车管所建成开通以来,共办理自助体检4958笔,照相3896笔,车管业务1659笔。
3、全面推行摩托驾驶证下乡送考便民服务活动。2023年,支队车辆管理所联合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香格里拉市公安局直属城市交警大队深入建塘镇、金江镇、虎跳峡镇、上江乡、东旺乡开展“车管下乡送考”便民服务活动,期间共办理摩托车驾驶证2980本。
4、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案件24起(一般程序10起、简易程序事故14起),较上年同期上升71%,解决群众诉求33项,确保了道路交通事故“零”信访;处理信息查询凭证制作率达100%,方便事故当事人在“12123”平台查询事故处理进度;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不断规范、拓展,新建立了“视频快处”平台,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选择适合的方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加快了理赔速度,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截至目前,迪庆州机动车保有量为148533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144816人。全州共受理机动车业务225867笔,其中注册登记20110笔,转让登记13311笔,变更登记2284笔,抵押登记3705笔,注销登记45362笔,转入业务6483笔,档案更正244笔,车辆年检103574笔,二手车异地登记22笔,其他30772笔;共受理驾驶证业务31796笔,其中本地初领8193笔,外地初领1165笔,军警换领25笔,外籍换领2笔,增驾申领3658笔,转入653笔,换证12292笔,补证928笔,满分学习229笔,注销登记210笔,驾证转出1285笔,其他3144笔,异地审验12笔;完成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25072人次,合格人次11447人次,合格率为45.66%;科目二23818人次,合格人次11183人次,合格率为46.95%;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8088人次,合格人次11500人次,合格率为40.94%;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16555人次,合格人次11658人次,合格率为70.42%。
(四)强化交通宣传,唱响平安雪域之音。
1、为大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防范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支队制定《2023年迪庆州“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触角,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
2、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新驾驶人、进城农民工等群体出行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并利用短信平台、“交管12123”APP消息提示功能,向“两客一危一货”及校车、6座以上小客车驾驶人、入园人员等精准推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强化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驾驶人、安全员开展常态警示教育。
3、进一步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驾驶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交通参与者提升安全文明出行、防范应对交通安全事件的意识和技能,营造全社会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良好氛围,迪庆州公安局、州文明办、州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州开展以“争当云南好司机 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2023年“云南好司机”评选及宣传活动,最后5名同志被省级评选为“云南好司机”。
4、利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平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是2023年4月和8月,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两次与迪庆移动公司合作,将迪庆路况提示2条(视频和路况信息)在抖音平台上向外地游客和驾驶人推送60万人次,在微信朋友圈向外地游客和驾驶人推送路况信息80万人次。二是利用网红开展交通安全路况提示: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与香格里拉市张奶奶和十三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拍摄国庆期间来迪庆自驾游路况提示3条,拍摄“警友合作”视频1条,同时在迪庆交警微信、微博、抖音平台上同步发布作品进行宣传,以上视频观看人数达3万人次。
截至目前,交警支队宣传科在中央级报刊采用5篇,省级报刊采用稿件25篇,支队微信平台发布稿件1916篇,支队微博平台发布稿件5662篇,抖音平台发布76条,州级新闻媒体发布了大量的稿件;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人员名单7次,每月通报一次全州客货运输企业交通违法情况10次,发布“两公布一提示”7次,开展交通安全提示246次,开展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五大曝光”11次,发布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757个;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工程100余场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66场次2200人次;开展满分教育现场学习人数658人、开展审验教育人数2501人、两个教育网络抽查人数3149人;全州交警部门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材料10万多份,悬挂各类宣传布标126幅,发送交管12123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手机短信22次481272条,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210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3.5万多人次。
(五)强化智慧交管,铸造科技强警之器。迪庆支队顺应科技引领新趋势,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打造智慧交管新引擎,通过推进“四张网”、“四大平台”建设,充分赋能迪庆公安交管事业,全力打造“智慧交管”的交通治理新模式。(香丽高速公路迪庆辖区自开通至今无死亡事故发生)
1、大力开展交管信息化建设,通过多方筹措资金,圆满完成了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执法办案区建设项目、2023年全州国省道重点监控点位建设项目等一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大力加强了全州道路监控能力,推进数据精细化治理使用。
2、大力推进路面警力执法装备配备,移动警务终端民警配备率达到90%,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酒检检测快排棒等装备大范围配备,民警信息化装备配备水平踏上新台阶。
3、应用集成指挥平台开展研判分析,按照“情指勤督舆”合成作战指挥机制、《加强和规范公路重点车辆布控查缉工作方案》要求,依托集成指挥平台,深入开展精准查缉,着力提高风险防控力、管理力。今年以来,共通过缉查布控精准查缉拦截各类重点隐患车辆947辆次,处罚574辆次,预警处罚一致率达到99.12%,共拦截部局、总队布控隐患车辆373辆次,有力消除重点隐患车辆交通安全隐患。佛山省级执法站年内保持启用,警务部署合理率逐月攀升。
4、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着力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根据州级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和密码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响应,扎实开展密保系统测评及整改、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密码应用改造工作,确保我辖应用系统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年内,支队未发生网络安全案、事件。
(六)强化规范执法,挥扬惩治犯罪之刃。
1、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一案一评责任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对发现问题一一指出并要求办案民警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办案标准及流程,全年共审核审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类处罚案件332起,办理行政复议答复3起目前2起已终止行政复议1起正在行政复议期间,无诉讼案件发生。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一是严格依法审核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公开制度。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及通知通告,经领导签字后,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纸及新型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做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与检院联系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3、强化信访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多元化解、综合治理,纵深推进信访积案、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全面夯实信访安全保障,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3年共化解排查稳控涉及交警部门信访投诉举报8起,无因处理不当引发负面舆情言论。
4、以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科室共深入各大队开展执法案卷卷宗评查8次,共评查案件89卷,开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共排查各类线索31起,已核查处理10起,其余21起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需长期坚持。
5、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共组织支队民警深入挂联3个乡镇13个村民委员会开展普法宣传,宣传覆盖2100余人;完成挂联3个乡镇两轮“一对一”普法宣传,同时借助“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日常交通安全出行宣传,不断拓宽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七)强化协同共治,助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紧扣“人、车、路、企、管、宣”六大要素,协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综合治理格局,着力夯实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1、州交安办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部门协作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链条可追溯管理、事故约谈、事故查处督办和责任追究等机制,不断推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路政、应急、气象、高速公路业主等各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一路多方”职能职责作用,加强对雨雪雾及汛期道路的应急保通保畅和联勤联动工作,同时深入推进“警保、警医、警邮、警企”合作联动机制,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微一网”源头监管。
3、2023年2月,州政府下发《迪庆州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州安委办下发《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实施方案》,强化“路长制”,明确“违法不出村、不上路”的目标,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明确建立“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公益岗、村组干部兼职一打一辅劝导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从政策上根本解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职能化、专业化的问题。目前,维西县已落实“一村一辅警”政策,香格里拉市落实了“一村一公益岗”政策,德钦县落实了“乡村振兴员兼职交通劝导员”制度,“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公益岗”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交警支队内设科室有10个,所属单位0个。内设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协助馆领导做好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交警支队的信函、文件的接收,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2、财务室。主要负责本单位的一切财务业务。
3、车管所车管科。主要负责全州机动车的注册登记等。
4、车管所驾管科。主要负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培训考试核发工作。
5、事故对策科。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和侦破查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纠正处罚和教育交通违章行为,参与侦破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案件。
6、秩序管理科。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各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重大警卫的道路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实施公路巡逻民警承担的打击车匪路霸和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办、移案等工作职能,拟定规划研究全州交通流量城市设施装备计划。
7、信息中心。建立科技化、信息化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支队的各项业务提供信息服务。
8、宣传科。负责通过电视台、微博、短信、互联网等平台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与协调各类宣教工作的开展和统计上报。负责舆情监测,并牵头组织处理。维护交管信息网。指导督促各业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基础性工作。编写信息简报,及时往上级部门报送信息。承担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
9、法制科。履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公安交管法制工作的职能,围绕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负责组织研究执法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帮助;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和工作机制;受理涉及全州公安交管部门执法问题的控告申诉案件;承办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组织开展听证工作;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和法制业务交流;组织开展法治基础建设工作。
10、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香丽高速公路的各项业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迪庆州交警支队
纳入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7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72948.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32948.26元,占总收入的97.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13352.57元,下降19.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44843.40元,下降20.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731490.83元,增长8596.5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度特殊任务收到上级拨付的安保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40467977.62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2689.22元,占总支出的75.55%;项目支出9895288.40元,占总支出的24.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89540.20元,下降8.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8641.67元,增长0.75%;项目支出减少4218181.87元,下降29.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各项成本,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整增资,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未开展大型项目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交警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72689.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34553.85元,占基本支出的86.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38135.37元,占基本支出的13.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交警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9528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费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
2.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维稳工作经费100000元,主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维稳方面工作。
3.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建设专项资金987000元;主要用于建设警示教育中心,达到事故预防的最终目的。
4.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4995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
5.2022年办案结转资金5728.9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
6.交警支队2023年重大活动安保经费77691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型活动安保期间下派执法小分队相应差旅费。
7.上年结转公安网络线路租用专项资金2229.7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安网络线路租用费用。
8.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维护保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系统维护保障费用。
9.迪庆州财政局下达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175000元,主要用于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0. 国道省道科技管控项目专项资金3328048元;主要用于全州 国道省道科技管控项目建设。
11.迪庆州公安交警装备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装备。
12.交警支队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经费24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支队执法办案中心。
1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4.公安网络线路租用专项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安网络线路租用费用。
15.2022年装备结转资金30702.37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装备。
16.装备经费599468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装备。
17.迪庆州财政局安排2023年车管业务成本经费594873.6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管理所购买车管业务相应号牌等费用。
18.迪庆州财政局安排2023年车管业务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管理所购买车管业务相应号牌等费用。
19.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
20.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970047.02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21.上年结转公安网络线路租用专项资金21904.81元,要用于支付公安网络线路租用费用。
22.2023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23.春运以及大型安保活动专项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型活动安保期间下派执法小分队相应差旅费。
2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25.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制专项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最终目的。
26.公安机关反恐怖专项工作经费47600元。,主要用于开展反恐怖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01231.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减少4676559.89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依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接待费、水电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57045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517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508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体检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873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9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体检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48846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486833.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7%,完成年初预算的17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6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32.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46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0元,决算为486833.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16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特殊,需要大规模进行日常巡逻,同时车辆普遍老旧,公车维修金额较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84.96元,增长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5.04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30.00元,增长132.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特殊,需要大规模进行日常巡逻,同时车辆普遍老旧,公车维修金额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总队挂包督战组开展“减量控大”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交警支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389.52元,比上年增减少1579129.49元,下降38.0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厉行节俭,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了保障行政单位运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州交警支队资产总额39701134.87元,其中,流动资产1484295.11元,固定资产净值32432179.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5784660.42元,其他资产0元(净值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45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4451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8018.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30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5000.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4.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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