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901000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佛教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在党和政府团结、联系、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迪庆佛教界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道风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尽佛教界之力。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协会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引领,不断增强我州广大教职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主动性。一年来,协会自己举办或协助各级统战、民宗举办各类座谈会和学习培训班共计约5期,组织我州担任省佛协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僧人参加省佛协常务理事会和省佛协组织的“云南省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座谈会”,组织我州各寺院民管会班子成员到上海参加静安寺民管会班子成员培训班。同时,协会借助各寺院寺管会主任、学经班负责人前来协会办理事务的时机,与他们进行面对面谈话教育。通过举办教育培训班向广大教职人员重点宣传全国及全省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解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宗教事务方面的条例和办法,重点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外出考察的方式,让广大他们感受祖国大好河山和发展变化,不断增强他们的爱国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夯实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基础
协会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事务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州藏传佛教界实际,制定出台并积极引导各寺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夯实寺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一是制定出台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今年,在历年制定出台《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学经班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学经》《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指导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经师考评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考评办法》等4条办法和制度的基础上,草拟完成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实施细则》。二是内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协会引导各寺院按照有关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和寺院实际,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我州大部分寺院都有较为完善的各具特色的包括教务、财务、消防、安全、值班和环境卫生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基本实现了内部管理的规范化。二是出版宗教事务法规选编读本。今年,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公布实施之际,协会把近几年新公布的宗教事务方面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重新收集整理,同时将其中没有藏文版本的翻译成藏文,选编为《宗教事务法规选编》(上),并已发放给各寺院和各级相关部门,供大家学习。
(三)加强培养力度,推进藏传佛教人才队伍建设
协会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代表人士培养标准,改进培养方式、提升培养效果,不断加强我州藏传佛教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参与云南省首届藏传佛教学衔。协助州积极推行现代学衔制度委统战部研究制定学衔考试方案,完成学衔证书的藏文翻译,并全程参与监考、计分等工作。通过考试,我州有21名僧人获得了“禅然巴”学衔、有56名僧人获得了“智然巴”学衔。此外,我州在中国藏语系北京高级佛学院深造的学僧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已有3座寺院的7位僧人获得了 “拓然巴”高级学衔。 二是推进经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统战部的要求和州委统战部的安排,今年11月12日至23日,协会组织我州藏传佛教23座寺院之中举办学经班的7座寺院的经师代表和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的经师代表共8位经师参加由中央统战部在福建举办的甘肃、云南藏区藏传佛教经师培训班。通过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了经师的爱国守法意识、爱教受戒意识、教书育人的意识和服务社会的意识。三是关心关爱德高望重的老僧。协会对具有传统格西学位的老僧,已卸任寺院堪布和其他在信众和僧尼中有较高威望的高僧大德,年内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他们交心谈心,引导他们爱国爱教,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四)依法依规,开展活佛转世及培养工作
协会以《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对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和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佛学造诣和文化素养。一年来,协会按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和《迪庆佛教协会活佛转世指导小组工作职责和指导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指导云登寺做好向?初称江初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工作;积极指导相关部门完成东竹林寺扎唐活佛转世认定报批工作的同时,指导德钦县佛协成立了东竹林寺扎塘活佛寻访小组;积极协同州委统战部、民宗委等部门完成了松赞林寺崩主·鲁茸云丹活佛转世报批工作,并积极指导香格里拉市佛协成立了寺院寻访小组。同时,年内安排了一定的经费给予在州内外读书的小活佛们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提高佛学造诣。他们在藏传佛教界各位高僧大德和教师的悉心指导下,通过自身刻苦努力,佛学造诣更加精深,文化素养不断提高。
(五)发挥理事作用,推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协会本届各位理事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发挥自身优势,协助落实省、州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一是协助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和谐寺观教堂集中创建活动”中,协会根据工作部署,协助州委统战部完成了创建活动活动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并协同考核小组赴全州22座寺院进行现场考核。在此次考评中,作为协会理事的我州各寺院的民管会主任及部分成员,积极参与考评工作,认真履职,不畏艰难,团结协作,树立了我州藏传佛教界良好的形象。二是协助落实经幡悬挂规范工作。今年,根据州委统战部的工作安排,协会积极参与规范经幡悬挂活动,就规范清理的有关问题建言献策,亲自参与部分寺院清理工作,确保了经幡规范拴挂工作的有序稳步推进。在此次经幡规范悬挂工作中,作为协会理事的各位活佛、部分寺院堪布、各寺院的民管会主任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广大僧尼理解、支持清理整治工作,体现了我州藏传佛教界高僧大德的高风亮节。三是协助发出“文明礼佛倡议”。今年年初,协会根据中国佛教协会“文明礼佛 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关倡议和国家宗教局的有关要求,结合迪庆佛教界的实际,在征求活佛、高僧大德的意见后,制定了迪庆州佛教协会关于“文明礼佛 保护生态环境”的倡议书,并邀请了我州部分活佛录制了访谈视频,通过迪庆电视台、迪庆日报和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此次“文明礼佛”的宣传工作,得到了作为协会副会长的巴玖·扎巴吉才、克斯·洛桑确吉江参、让迥·贡觉丹增活佛和协会常务理事的哈咱·登巴吉村活佛的大力支持,他们结合藏传佛教教义教规,引导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文明礼佛,保护生态环境,为我们树立的良好的榜样。四是协助开展“国旗进寺院活动”。今年,协会根据云南省佛教协会“关于在云南省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及时制定实施意见,并下发三县(市)佛协。在三县(市)佛协的主导下,在各级统战、民宗和寺院管理局的支持下,目前,我州各寺院主动响应,积极配合,大部分寺院已完成了国旗的升挂仪式,部分正在积极筹备,充分表达了我州广大僧尼的家国情怀。
(六)利乐有情,服务社会
佛法源自人间,并要利益人间。一直以来,我州藏传佛教界弘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为我州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宗教有序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行善举服务社会。我州各寺院和广大僧尼始终遵循“护国利民、慈悲济世”佛法宗旨,积极投身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父老助残等公益慈善事业。通过讲经说法服务社会。我州广大僧尼在积极为信众提供宗教服务,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的同时,通过讲经说法把佛教教义中,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的教导讲授给广大信众,引导他们要热爱祖国、遵规守法、树立正信、追求和谐,充分发挥了藏传佛教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自身建设,建设新时代“规范、民主、高效、有为”的爱国宗教团体
协会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民主型、创新型”的爱国宗教团体为目标,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联系和服务广大僧众和信教群众的能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本领。一年来,协会驻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办法,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履行职责的本领。二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帮扶困难群众。自国家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协会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下派专人到协会扶贫点(德钦县书松村)驻村并兼任着书松村第一书记,专心负责扶贫工作。驻会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和遍访工作,积极向贫困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脱贫攻坚政策,引导他们转变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不断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同时,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完善帮扶措施,在协同奔子栏镇党委政府和书松村三委,向挂包户发放藜麦和食叶草种子,培训种养殖技术的基础上,协会已累计支出19余万元,用于书松村委会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和帮助解决挂包户人畜饮水、厨房维修、看病治疗和卫生设施改善等困难。三是完成巡察整改,推动协会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根据州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28日至4月2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协会进行了巡察,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协会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使协会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廉洁。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教育培训。在寺院和广大僧尼中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治宣传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僧尼的爱国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使他们在政治上更加自觉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文化上更加自觉融合中国文化,不断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
(二)加强藏传佛教界的人才培养工作。通过给予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寺院办好学经班,引导寺院加强对学经班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僧尼在完成学经班学习后到各级佛学院深造,积极考取现代学衔。在今后的工作中,优先推荐拥有现代学衔的教职人员担任社会或政治上的相应职位,逐步营造藏传佛教新学衔获得者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名望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活佛转世指导和培养工作。加强对向·初称江初、扎塘、崩主和明迥等在僧尼和信众具有较高威望的活佛的转世灵童寻访工作的指导力度,协助寺院寻访小组尽快找到转世灵童。同时,加强新转世小活佛的培养工作,继续给予在本寺院喇让跟随经师学习、在寺院学经班学习、在各教派的主寺学习、在各级佛学院学习的小活佛补助,加强与寺院民管会和小活佛的管家、经师、家长的沟通和联系, 引导他们做好小活佛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做好第二批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考评工作。重点对目前还未获得经师资格证的新任学经班经师、有某方面有特长的教职人员和有学位但既未担任学经班经师又未担任堪布且在信众中经常讲经说法的教职人员进行考评,并上报省佛协评定委员会评定,争取让我州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都能拿到经师资格证,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寺院内部管理工作。按照国宗局、中佛协和我州制定的管理条例,结合各寺院实际,引导各寺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使我州各寺院在内部管理上做有章可循,不断夯实我州寺院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的基础。
(六)弘法利生、服务社会。
我们藏传佛界要引导信众向善向上,鼓励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要弘扬藏传佛教“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引导信众在日常生活中热爱祖国、热爱生活,遵规守法、弃恶扬善。要积极践行“慈悲为怀 普度众生”的佛法宗旨,尽力扶危济困,积极从事公益慈善,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大家捐资助学、敬老助残。
(七)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作为州处级群团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州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和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安排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属于行政单位。州佛协设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管理好文书、档案、接待工作。负责好协会财务及后勤工作。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年末人员行政编制数为4人、工勤编1人,在职在编有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老干部3人,其中:退休干部2人、离休干部1人。
实有车编制数为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6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21万元,占总收入的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7%。与上年221.86对比,总收入增加46.35万元,主要原因涉及人员工资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为:24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25万元,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84.03万元,占总支出的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度支出293.6万元,2018年较上年减少45.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涉及人员工资调整且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佛教协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25万元。与上年143.76万元对比,增长20.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施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1、2012801--行政运行 1186214.46元,
2、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7,800元,
3、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965.60元,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600元,
5、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0,828.44元,
6、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40,661.28元,
7、2109901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500.00元,
8、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95,916.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佛教协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03万元。与上年149.84万元对比减少65.81万元,减少率为44%.主要用于培训考察、寺院维修补助、慰问寺院、活佛转世工作、困难僧人补助、学经班经师和负责人培训、信教群众及困难学生补助、民族文化发展经费。
1、201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8669.17元;
2、2012899 --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244705.01元;
3、2013499--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256890.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02万元,占本年支出248.28万元的85%。与上年对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0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少42.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工资变动及2017年召开学经班经师和负责人培训、佛教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
2017年 | 2018年 | |
总支出 | 293.60万元 | 248.28万元 |
财政拨款支出 | 290.50万元 | 212.02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的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0.8万元的566%。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有车辆2张。1张为会长专车(会长为迪庆州政协副主席,按规定配有专车)车辆的编和户在我会,车辆排量较大,经费由我会承当。会长作为迪庆州藏传佛教上层人士,平常教务活动繁忙,经常要深入分散在我州各乡镇的23座寺院。另外1张为办公室用车,因工作需要,该车也要经常到乡下,故车辆运行费用较大。我会作为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宗教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部分高僧大德是我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为做好团结宗教人士、争取人心工作,对前来香格里拉市办事、路过的高僧大德,我会以安排住宿为主兼顾用餐的方式进行接待。另外,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会与周边藏区和省外的宗教团体联系交流日益频繁,接待量超出预算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的20.36万元减少12.83万元,下降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17年8.39万元减少5.39万元,下降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7年11.97万元减少7.44万元,下降6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较2017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标准,压缩开支(2018年决算报表反映的“三公经费”是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反映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 | 支出数 |
2017年 | 20.36万元 |
2018年 | 7.53万元 |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展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内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迪庆州佛教协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建和谐寺院;培养爱国爱教教职人员;维护基层寺院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协会基层寺院理事、常务理事的作用,接待佛教界人士(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18年度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万元,与上年6.58万元对比增加2.38万元,增加3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工会经费增加;当因公出差较多,差旅费用增长;水电费、办公费 也有不同程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费、接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迪庆州佛教协会资产总额22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55万元,固定资产149.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9.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0.55 | 71.55 | 149.00 | 0 | 130.71 | 0 | 18.2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