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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汇总)
第一部分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属于一级独立核算单位。重要负责拟定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全州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分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养老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关系与信访调解仲裁科、劳动保障监察科、表彰奖励与规划财务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障数据信息中心,考试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全国、全省、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确立政治部门、发展部门、民生部门定位,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坚持服务发展与服务民生并重这一总要求,带动全盘工作主动服务迪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这个中心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扛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责,围绕三年提质增效、八年全面突破、十五年赶超跨越发展目标,坚持“1+5并重”发展思路,实施6个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落实好稳就业政策措施。整合力量,调整优化州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架构;落实助企纾困、稳岗扩岗、就业帮扶等措施,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优化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措施,落实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等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用工统筹,做好余缺调剂,挖掘就业增长点,拓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等新就业领域。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300人以上。
(二)实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实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七彩云南 创业福地”品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政策支持、服务集成、平台构建、活动组织等,探索建设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补贴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创业竞赛、创业激励,举办好迪庆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迪庆选拔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三)抓实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实施迪庆州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到村(社区)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八项行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联盟,加强政策宣传、跟踪服务、评估考核。做好长期登记失业青年、返乡未就业青年的精准服务,确保去向落实率不低于上年度水平。强化“五类”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稳住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加大组织化输出力度,落实支持驻外劳务工作站激励性政策,全力稳住农村劳动力就业基本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留守家庭关爱行动”,消除务工人员后顾之忧。2024年,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以上,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12万人以上。
(四)实施技能提升促就业行动。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政策体系建设,探索“项目培训”“异地培训”措施,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提升。结合“一县一业”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需求,促进产业带动就业,开展高原特色农业领域职业培训,积推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家庭增收。探索学习和创新打造“技能助产·富农兴滇”品牌。引导培训资源向乡村振兴需要、企业生产需要、新职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等就业紧缺领域聚集。巩固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成果,严格落实省级出台的《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培训监管措施,推动培训评价工作规范实施。2024年,完成补贴性培训5000人次,培训取证不少于4000人次。
(五)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落实好《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16条措施》。大力推广永仁县“幸福里”社区“用工企业+用工平台+务工人员”新型就业服务模式,推动各县(市)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幸福里”社区、“1+N”模式的零工服务模式,加快构建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驿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就业服务站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支撑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有效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力务工信息对接不畅等问题。2024年,全州至少打造1个“幸福里”社区、各县(市)至少建设1个以上零工市场。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一)持续深化社保领域改革。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落实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个人养老金等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园区企业职工等建立企业年金政策,推动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推进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归口社保经办管理。贯彻落实迪庆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完成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按照省级部署,将非煤矿山、生产制造行业及年度重点企业列入项目实施重点范围。按照省级部署启动新一轮职业年金计划投资运营工作,按计划上缴资金。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做好相关政策废、改、立工作,制定完善全州统一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稳步推进“统模式”改革。
(二)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为主,协同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促进适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动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确有困难的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逐步减少低档次缴费人员占比。协同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健全部门常态化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建立“一户一档”重点对象实名库,落实常态化动态更新,实现数字赋能扩面提质增效。稳慎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鼓励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常态化机制化实施社会保险“康乃馨”行动,采取“点单式”“预约式”服务模式,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营造全民参保氛围。全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加4000人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应保尽保,新开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范。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整改阶段工作任务,抓好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基金安全评估、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约谈规定》,压实各级人社部门基金监管责任。建立社保基金重大要情清单,全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探索推进现场监督、问题直查,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配合省厅开展州(市)级社保基金监督交叉检查,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全州社保基金要情分析管理,落实要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持续加强欠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整改力度,确保无新增欠费产生。各县(市)人民政府自2022年起至2026年12月31日,需在五年内完成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整改任务,且每年清欠不少于欠费总金额的20%推进清欠工作。
(四)优化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进社保综合柜员制经办,改变分险种、分部门的业务经办模式,整合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和岗位职能,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核、综合窗口出件”。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行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推广“静默认证+自主认证”待遇资格认证模式,拓展认证渠道、共享认证结果,确保线上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探索社保多元合作服务模式,强化社银社邮合作,开展社保服务合作办理或委托办理,拓展合作网点和服务事项,新增社银社邮合作点29个以上,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夯实“城市一刻钟,农村社区全覆盖”的便民服务圈。加快推进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贯彻落实省级建立社保服务跨省协作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简化规范经办流程,简材料、减时限,开展社保经办服务“好差评”,提升经办服务效能。
三、充分释放人才效能,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人才支撑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任务,更新维护全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家信息库,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落实“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培养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青年人才。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项目,不断提升全州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按照各系列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逐步完成我州定向职称评审条件的修订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不断推进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引导高层次人才服务产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围绕数字云南建设,落实数字技术人才培养。
(二)全面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迪庆州高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十条措施》。做好2024年度“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申报评审工作和入选人才的后续跟踪服务。深入配合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多措并举培养大规模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参与省级技能竞赛,谋划州级综合性竞赛活动,促进竞赛链与产业链、经济链、人才链、创新链等相衔接、互融合。充分利用沪滇、昆迪等劳务协作机制,推动发挥香格里拉职业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作用。2024年,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不少于600人。
(三)实施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及时将重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州(市)推动抓块、县(市)落实抓点,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壮大州内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发展高端业态,对接重点产业链提供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推动旅游产业等与人力资源服务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按照省厅要求,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诚信建设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导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优化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积极配合配合省厅完成行业激励机制,发布产值前十强、企业年增收前十强、企业零投诉零违规等榜单建立。
(四)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配合省厅征集发布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开展引才活动。发挥柔性引才机制作用,深化省部、省院、滇沪、滇粤等人才交流合作机制,配合省厅开展“高层次人才云南行”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抓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做好“兴滇惠才卡”各项高层次人才礼遇和人才服务,持续做好“云南人才服务月”等活动。优化外国人来华管理服务,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四、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升人事管理水平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管理、岗位设置聘任、人事管理监督以及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职、兼职创新创业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积极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管理,持续规范事业单位考核、奖惩、培训以及岗位聘用备案等工作,督促落实教育、卫生系统“省管县用”政策,做好州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结合全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实际,积极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流动调配、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政策,同时优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设置工作程序,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手册。
(二) 推进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动态监测。以落实卫生领域“两个允许”为契机,激励卫生人才。持续深化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激发事业人员干事创业活力。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调整基本工资和教龄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标准,完善事业单位相关福利政策。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内外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三)有序推进表彰奖励、创建示范和人事考试工作。统筹做好2024年已批复的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项目组织实施和进度管理工作。提升全州人社系统表彰奖励、创建示范业务能力,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专项检查,落实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推动实现人事考试保密室联网建设,完善人事考试制度,提升人事考试服务质效。
五、着力提高治理效能,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全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全面落实部门之间欠薪案件移送转办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执法,从严从快查处欠薪案件;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继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宣传,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加强欠薪问题源头预防,进一步细化制度标准、突出实施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制度覆盖全面、执行到位;在全州开展“无欠薪企业”“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突出正面典型引领,推动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预防、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工作衔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二)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标《2024年全省综合绩效考评州(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指标考评细则》,制定2024年劳动关系领域涉稳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可行性措施,统筹抓好企业规模裁员、欠薪欠保、劳务派遣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等风险矛盾防范和化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险。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全州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工作。
(三)推进调解仲裁管理提质增效。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主动下沉基层,继续通过“流动仲裁庭”等方式及时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依法公正做到案前快调、立案快立、开庭快审、裁决快结,高效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进一步扛实责任,加强风险防范和预警及争议源头预防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用人单位生存发展、有序运转创造条件。继续开展“法治人社志愿青春”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通过“三送一指导”组织普法讲座、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入企、邀请联系企业旁听庭审,引导建立劳动争议内部化解机制,组织案例学习等服务,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主动防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隐患。
六、持之以恒推进行风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开展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场所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行为正规化、服务监督常态化。持续开展人社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以推进“人社综窗、社保先行”试点改革为抓手,着力解决社保业务各险种经办系统独立、窗口划分过细、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形成全州社保业务“统一登录账户、统一办理渠道、统一经办标准、统一结果反馈”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实现全州社保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从而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全州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的全面实现。全面推行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落实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办法,规范整合服务窗口,推行“一门(窗)办”。全面推进“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更多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常态化开展“厅局长走流程”、暗访调研、企业群众评议,持续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政务服务好评率稳定在98%以上。
七、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性工作
(一)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人社建设实施纲要。以开展提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契机,对标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要求,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人社系统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政策研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配合做好人员保障。
(二)做好安全维稳工作。开展人社领域信访工作,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做好日常群众接待、信件办理和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坚持分类处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机要保密各项工作。
(三)加强数据统计管理分析。严格按照人社部和省厅规定的统计口径和标准开展统计工作,研究制定核心数据统计报表报送质量考评办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压实统计分析报告撰写任务,提高统计数据分析能力,用数据客观全面反映工作成效。加强统计监督,开展综合统计核查工作,坚持源头治理、数据赋能,牢牢守住数据真实可靠这一生命线,积极构建数据安全生态。
(四)统筹谋划各项考核。牢固树立功夫下在平时的理念,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遗漏,自选动作有特色。年底考核前,对照考核细则细致梳理准备台账,将争优创先作为奋斗目标。对标党建目标,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对标管理目标。以制度建设、过程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督查为工具,全力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务公开、作风革命及效能建设、档案工作、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
八、突出党建引领,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党建工作与人社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双融双促,巩固深化党建促业务机制改革成效,结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建设和谐人社、创新人社、学习人社、清廉人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2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47.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69.9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3人单位资金收入预算批复79万元,新增退休人员增加了160人(月人均增加3160元)的统筹外工资的正常增长;本年度开始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66万元正常下达指标,上年度为待分资金。故导致总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47.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47.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4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90.99万元,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3人,工资增加,保险增加;新增退休人员增加了160人(月人均增加3160元)的统筹外工资的正常增长;本年度开始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66万元正常下达指标,上年度为待分资金。故导致总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626.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54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16.9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增加了160人(月人均增加3160元)的统筹外工资的正常增长。故导致总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4万元,主要原因:组织考试的次数多,支出增加。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因需随月发放,本年度起正常下达指标。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取暖费;行政运行2080101行政运行1554.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26.3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1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5.1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及数据中心信息维护建设;20801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3万元,主要用于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类考试;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9.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慰问金及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补贴;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356.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退休金;2080802事业单位离退休3855.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退休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9.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8.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及工伤保险;2210201住房公积金164.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080801死亡抚恤1.9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按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万元,较上年减少9.68万元,下降64.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减少9.68万元,下降96.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减化原因:因上年公务接待费未做细化,按包干经费的20%下达10.08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已按要求做了细化,故导致我局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5.医疗卫生支出: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3.97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费、取暖费、培训费等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64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2.96万元,固定资产1434.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万元,无形资产27.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备注:本单位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监督索引号53340000331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