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7500000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州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州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承办州人民政府以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会计师、会计稽核科、信息科、信贷科、政策法规科、香格里拉市管理部、维西县管理部、德钦县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多措并举,抓好扩面。继续重点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加强将非公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2.稳字当头,把好大局。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福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更好满足缴存职工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合理需求。
3.提质增效,做好服务。深化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抓实公积金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同时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向州政务云迁移,持续优化升级业务系统,强化网络安全巡检工作,坚定不移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
4.规范管理,防好风险。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严格落实贷款逾期催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07548.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07548.8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了5057093.30元,主要原因分析上一年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增加1人,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2025年增加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公积金”建设项目,相应项目资金比上一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07548.83元,其中:本年收入16607548.8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07548.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5057093.30元,主要原因分析上一年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增加1人,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2025年增加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公积金”建设项目,相应项目资金比上一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07548.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607548.83元,其中:基本支出8147548.83元,与上年对比2025年基本支出增加15703.3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上一年新招聘1人,2025年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项目支出84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2025年项目支出增减了490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增加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公积金”建设项目,相应项目资金比上一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350事业运行6036303.5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办公费、职工体检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2.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取暖支出,具体是电费、办公采暖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4104.3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慰问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64566.6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医疗补助。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4549.8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62.3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8.2210201住房公积金627258.2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9.2080801死亡抚恤2810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10.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84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以及退休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以及体检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0368197.29元,其中,流动资产155647.51元,固定资产12301946.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10603.0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61330.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79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照《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的通知》(迪财综字【2003】32号),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0%可作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业务经费的补充。
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第六章“管理费用”中第三十条管理费用支出包括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专项资金等的规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49号)“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接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分配。按上述两种办法核定的各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均不得累计列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分配”。2025年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补助经费项目27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费、劳务费、培训费等相关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已走向信息化、精细化,在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加强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落实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政策,在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同时,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资金27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补助经费。根据年初《项目申报书》中“本级测算表”,该项目资金计划用于补充 办公费、手续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经费的不足。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促进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提升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提高为民服务效率;
(三)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保值、增值。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7500111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503061001272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