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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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23X4/202400226
文  号
来 源
州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4-03-04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04 10:09     浏览次数: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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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州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县()和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正式译本。

5.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入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城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迪庆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2、法治调研与督查科(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3、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4、社区矫正管理科;5、行政执法监督科;6、普法与依法治理科;7、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9、律师工作管理科;10、政治部(警务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夯实的基础,思想基础更加牢固。我们继续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我们继续紧紧围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党建引领、法治同行机关党建工作主题,将党的建设同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多次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经局党委审核后下发了《迪庆州司法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二是深刻认识规范落实州委“五个第一”工作机制是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关键一招,是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保障。局党委会、干部职工大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步跟进州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和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充分依托主题教育,纵深开展学习活动。突出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由主要领导带头,党委班子成员和副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先,静心开展读书班集中学习,做好专题研讨交流,发挥好“领头雁”作用;突出支部引领,推行“班子成员领学、党支部研学、党员干部自学”,领导干部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带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力求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将学习成果同工作中的问题难点相结合,推动学习成效落实到具体实践中。

 ()坚持拓宽的途径,工作推动更加有力。我们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锚定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总体目标,深刻把握涉藏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为维护迪庆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法治建设有准度。一是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链条,构建形成了上下协调、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基层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应收尽收,推行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复议案件审理模式,将调解贯穿始终。三是立足涉藏州情,增强特色意识,突出地方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工作, 既当好“裁判员”,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加强与起草部门的对接协调,牵头明确形成初稿、征求意见、州内外调研、听证论证、州政府审查等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开展相关工作。又当好“运动员”,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切实增强行政立法的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四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的监督和管理、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办理政协提案、政府法制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基层治理有厚度。一是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州级指导、县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避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事件。在重点节点、特殊时段要求各县(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二对专家库非国家正式在岗在位的公职人员进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对专家库国家正式在岗在位的公职人员进行正常车旅报销。积极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全州98%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以期实现小事不出,大事也不出的工作目标。三是云南、四川两省交界地区资源利用纠纷协商化解迈出历史性的一大步。川滇两省交界地区这一延续上百年、发生多起流血案事件、长期影响当地和谐稳定的历史积怨得以妥善化解,为滇川交界地区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四个立足”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3.法律服务有温度。一是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丰富手段和载体,发挥司法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优势,广泛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情,深度参与群众生活,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关切。深入一线开展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综合调研,全面推广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通基层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切入点,着力推广使用藏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四张网,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自助的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前移到一线、前移到群众身边,实现线上平台“键对键”,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服务模式。努力让群众收获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盯民营企业需求,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问题把脉问诊,着力提高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不断促进优化营商环境。4.专项普法有力度。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自启动八五普法规划特别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以来,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担当履职,主动认领任务,当好施工队长,并将其细化为具体定量指标,以清单化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结合迪庆实际,深化“向谁普”、“普什么”、“怎么普”,按照“规定动作不漏项,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在省专项办确定的六类普法重点对象基础上,结合迪庆工作实际把宗教教职人员、旅游从业人员等纳入普法重点对象。把藏传佛教寺院等宗教活动场所、省级交界地区虫草、松茸采挖区域等纳入普法重点区域。三坚持专项普法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强化媒体普法在八五普法中的重要载体作用,采取一周一主题、每周推三期的方式,即时推送法律知识和法治信息,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以最便利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信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9.4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增加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及“人民监督员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49.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9.4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增加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及“人民监督员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9.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财政增加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及“人民监督员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取暖。

2040601行政运行费1097.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基本支出。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费1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监督员业务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

2040605普法宣传费5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业务的支出。

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经费4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法律援助经费。

2040610社区矫正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的支出。

2040612法制建设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依法治州经费、立法经费、行政执法监督经费、行政复议与应诉经费。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业务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9.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14万元,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0.23万元,用于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54万元,用于局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56万元,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5万元,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6.35万元,用于局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迪庆州司法局无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迪庆州司法局无任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迪庆州司法局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41.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是2023年度我局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迪发〔2021〕2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迪庆州司法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340001528523X4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白塔旁

联系电话:0887-8223804

法人代表:仁青江初

经费来源:州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四)项目基本概况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我州相关配套性文件精神,推动我州“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开展为法治迪庆建设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五)项目实施内容

1. 法治宣传材料印刷费用。2.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费用。3.特色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迪庆州司法局普法宣传经费州级预算资金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七)项目实施计划

普法宣传经费经预算批复后,由州级财政部门下达到迪庆州司法局,迪庆州司法局完成年度计划内工作任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化“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拓展提升既有普法依法治理举措,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队伍能力素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全省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10月份在职人数为43人,按照人均0.8万元包干经费核算,合计34.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迪庆州司法局资产总额2334.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7万元,固定资产232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迪发〔2021〕2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迪庆州司法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340001528523X4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白塔旁

联系电话:0887-8223804

法人代表:仁青江初

经费来源:州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项目基本概况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实施“十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普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州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我州相关配套性文件精神,推动我州“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开展为法治迪庆建设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项目实施内容

1. 法治宣传材料印刷费用。2.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费用。3.特色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费用。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迪庆州司法局普法宣传经费州级预算资金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六、项目实施计划

普法宣传经费经预算批复后,由州级财政部门下达到迪庆州司法局,迪庆州司法局完成年度计划内工作任务。

七、项目实施成效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深化“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拓展提升既有普法依法治理举措,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提升基层能力,推动各类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队伍能力素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全省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150011

州司法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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