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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5849448/2023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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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公积金中心
公开日期
2023-10-16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16 11:44     浏览次数:3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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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 、提出本州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州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 、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 、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 、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 、承办州人民政府以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有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相关要求,紧扣住房公积金惠民主题,积极探索党建与住房公积金事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的路径,有效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面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进一步夯实部门行风建设。一是由中心党组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多次下沉业务一线、企业一线、乡镇一线开展中心政策宣传、业务答疑及调研等工作;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属性,指导各科室将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保障项目工作实施效果;三是持续抓好对标先进工作,通过安排学习培训,有效借鉴省内同行在信息化建设、公积金日结及大核算等业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中心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四是主动融入我州发展、稳定、生态和边疆稳固四件大事的工作要求中,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及时出台疫情防控助企纾困三条措施、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及支持我州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阶段性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优化柜面服务效率,丰富线上业务种类,积极打造“智慧公积金”管理模式,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的释放力度,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五是持续加强挂钩帮扶力度。中心党组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优秀工作人员驻村工作,今年度中心党组班子先后多次带领干部职工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共投入党建及产业帮扶资金5.8万元。

2.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心党组进一步发挥公积金政策红利,通过安排学习培训,有效借鉴省内同行在信息化建设、公积金日结及大核算等业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调整支取政策,实施按月冲还贷、组合贷款、异地贷款以及提高贷款额度等方式,本年度高效使用住房公积金资金突破20亿元,创历史新高。在风险防控方面,稳步做好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确保逾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我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坚定悟思想践初心,坚持办实事树新风,注重强队伍树典型”为工作原则,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中心在念好改革“三字经”的同时,首创提出服务“五步诀”,奋力写好“乐居”民生答卷。

3.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持续调整优化防控政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加强办公区域的卫生打扫、消毒保洁、健康扫码以及食堂管理规范化等各项工作,全力营造了干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有效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4.从严从实,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我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科级职数及实际职位空缺情况,经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报请州委编办批准启用了5名正科级职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完成干部考察及任用工作。

5.全面打造“智慧公积金”管理模式。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大背景下,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宗旨,中心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新型系统迭代升级,借助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迪庆州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探索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加强我州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了由传统单一柜台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目前,全州公积金系统形成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自助终端、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12329自助查询等九个服务渠道为核心的在线服务体系。部分政务服务业务事项从原来“最多跑一次”迈入业务“零跑腿”,为数字化改革提供新路径,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的优质服务。让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体验感和获得感更好、政务服务更高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会计稽核科、信息化、总会计师、香格里拉市管理部、维西县管理部、德钦县管理部

所属单位0个,无下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离休0人,退休7);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8100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1008.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253.86元,增长0.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253.86元,增长0.85%;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化。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聘在职人员增加,对应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82108.73元。其中:基本支出7129500.33元,占总支出的66.12%;项目支出3652608.40元,占总支出的33.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8819.37元,下降6.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388.34元,增长1.50%;项目支出增减少844207.71元,下降18.7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聘在职人员增加,使对应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施的项目相比2021年有所减少,项目预算投入资金比2021年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29500.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32232.02元,占基本支出的95.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268.31元,占基本支出的4.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2608.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二期建设250000.00元、“一网通办”系统建设450000.00元、公积金网络智能安全运营平台建设200000.00元、住房公积金从增值收益返还办理费用2752608.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1008.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91253.86元,增长0.8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新招聘在职人员增加,使对应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6314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5%。主要用于保障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职工工资福利保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031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相关支出(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996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0868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4%。主要用于保障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完成省建设厅和州委州政府安排各种项目建设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6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763.2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6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76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并合理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4663.62元,下降8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498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863.62元,下降4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置一辆公务用车,造成2021年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增加,2022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相应的“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出差、扶贫下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地看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4417671.05元,其中,流动资产402869.26元,固定资产12924454.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90347.6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768.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747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697.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697.2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697.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三公”经费:纳入州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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