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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州财政局审核,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州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州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承办州人民政府以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香格里拉市管理部、维西管理部、德钦管理部3个派驻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中心积极主动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防疫部门提出的具体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和疫情报告机制,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加强办公区域的卫生打扫、消毒保洁、健康扫码以及规范食堂用餐等各项工作,全力营造了干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落实好州委州政府消费扶贫要求,中心工会利用职工工会经费和动员干部职工消费的方式,多次组织消费扶贫活动,有效开展了疫情防控和消费促经济增长各项工作。
2.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中心党组突出党的政治建设这条主线,筑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思想和政治基础,全面理解把握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意义,将党风廉政建设寓于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活动中,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夯实、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健全、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有序推进。一是抓住全党上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时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工作要求,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与学“四史”有机统一起来,结合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座谈会、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及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的学习宣传工作。坚决落实“第一议题”机制,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州各级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有效发挥党组及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合理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活动。全年组织开展1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48次党史集中学习,3次现场教学活动;二是统筹抓好作风纪律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落实。注重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人的因素,把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道德素养、作风养成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及时高效落实的前提和保证,完善纪律监督约束机制,利用企业微信平台开展出差、请销假等职工动态管理工作。三是统筹抓好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督。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法规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组织中心正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干部职工如实填报个人事项,并完成备案上报工作。开展企业兼职及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了干部职工兼职、经商办企业的底数。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从严落实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持之以恒认真落实精文减会要求,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政风行风不断改善。针对干部调整、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段,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等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牢牢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有效落实了“第一种形态”工作机制。五是严格按照州委双反斗争学习宣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开展了两轮学习宣讲工作,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爱国爱教立场,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推动落实反分裂反渗透工作,为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3.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八届州委第十四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021年7月19日八届州委第十四轮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中心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压实领导责任,有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建立健全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手册(试行)》《工作规则》《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制度》《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管理制度》等十项制度,及时完成了巡察指出的违规资金的收回收缴工作,通过党组会议规范运行“三重一大”议事机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合理规范单位用工行为,严格财务纪律,通过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全面规范差旅费、办公费等收支情况的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安全。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行的成效,全面形成了用纪律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良好的工作局面。
4.高质量推进“按月划扣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州政协重点提案
根据州政协十二届六次全会期间张旭东委员提出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城镇职工授权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提案,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州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工作,公积金中心随同州政协提案调研组到玉溪市、昆明市考察学习,实地深入调研公积金业务开展情况并进行座谈交流,学习兄弟州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州实际,为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和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中心起草了《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并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州人民政府第82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已于2021年9月25日开始正式颁布实施。真正做到把住房公积金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办实办好,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5.全面打造“智慧公积金”管理模式。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根本,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立足本地实情为缴存企业及职工提供多样化、人性化、便捷化服务,在推进我州住房公积金提质增效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截至目前,我中心已建成了集网站、微信公众号、12329热线、支付宝、手机公积金、短信平台、自住终端等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查询、更改、打印相关公积金凭证以及部分提取业务线上办理等便民效果,全面推广“公积金网厅”,为缴存单位提供操作简便的“不见面”服务;上线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云南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和“一窗通办”平台,聚焦解决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高频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的“急难愁”问题,打破地域限制,将更多的业务前置网络中,通过线上业务一站式办理,做到业务“跨省通办”;接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为深入推进智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打下了坚实基础,切实做到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6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3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1.41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了32.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财政全额供养人员比上一年减少1人,相应的2022年基本支出比上一年减少;2022年实施的项目投入比2021年减少,所以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1年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1.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1.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1.41万元(本级财力1031.41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32.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财政全额供养人员比上一年减少1人,相应的2022年基本支出比上一年减少;2022年实施的项目投入比2021年减少,所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1.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41万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了22.08万元,2022年财政全额供养人员比上一年减少1人,相应的2022年基本支出比上一年减少;;项目支出3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0.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实施的项目投入比2021年减少,所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50事业运行514.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失业保险、办公费等支出。
2.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取暖支出,具体是电费、办公采暖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慰问费。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医疗补助。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
7.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
8.2210201住房公积金44.7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9.2210302住房公积金管理36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中心2022年重点项目为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系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通过制度建设的完善,为我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最终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科室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在预算编制阶段,该项目负债科室强化绩效意识和成本理念,按照规定科学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二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对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居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升级项目开展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其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了科学评估论证。三是事中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组织、监督各科室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四是事后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以及退休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以及体检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488.14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29万元,固定资产1,317.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 112.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 27.8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系统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百日攻坚战 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
2、《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2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对接打通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
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迪政办发[2021]4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推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简称“一网通办”。
“一网通办”,落脚在“办”。把政务数据归集到一个功能性平台,企业和群众只要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不同领域的事项,解决“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跑不完的路”等麻烦。
为推动政务服务从“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也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更好服务群众,现做出把公积金业务对接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方案。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照上线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开展系统打通和业务协同对接,推动实现“用户通、系统通、数据 通、证照通、业务通”,各级各部门、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源发布,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 数据充分共享、业务有效协同。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基于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强与国家部委的对接,加快实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跨省通办”事 项的对应,统一“跨省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按照“应减尽减”原则,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 统一权限范围、办结时限、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材料目录、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向 社会公开办事指南。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安排资金4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网通办”系统建设完成后,可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缴存职工、缴存单位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可对照上线事项基本目录清单检查业务系统设置是否成功,并且实现与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缴存职工、缴存单位可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便民利企,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普惠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更加易用好用,“一网通办”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便民利企,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云南高质量发展。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