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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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23X4/202000024
文  号
来 源
州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0-09-10
【迪庆州政府工作部门】合发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0 17:22     浏览次数: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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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发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发律师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合发律师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合发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服务,为老、弱病残、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合发律师事务所属于迪庆州司法局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所共办理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0件,非诉讼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代写法律文书48件,法律咨询158人次,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宣讲8场次。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0家。全年全所律师执业活动无投诉,全年按时按质按量超额完成任务。我所律师秉承“法律至上、诚信至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全所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我所律师积极参与信访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贡献突出:(1)根据州政府2019年目标考核,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所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超额完成年初的目督任务;(2)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宣讲活动,到各单位以案释法开展各类宣讲;(3)参与迪庆州公安局龙凤祥大酒店报案股东虚假诉讼案件的行政复议、非法倒卖土地等几起比较敏感的案件,我所按州政法委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最终以很高的执业技巧完成了任务,社会效果得到了公安机关较高的评价;(4)办理了两起人数较多的民事集体诉讼案件,在律师的积极引导下,成功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为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作为迪庆州国土资源局的法律顾问,参与土地违法整治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土地出让金的公益诉讼;(6)受聘成为迪庆州人大的立法专家库成员,参与迪庆州人大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7)受聘成为香格里拉市人大法律顾问,为香格里拉市人大的立法、政府规章的出台、实施监督积极发挥律师的作用;(8)受聘成为迪庆州公安局的法律顾问,为迪庆州内大案要案、迪庆州公安局的重大建设提供法律意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事业单位为合发律师事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转在职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75万元,占总收入的5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2.80万元,占总收入的5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6.96%,主要原因律师顾问费、代理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3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0.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人员经费支出110.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所无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与上年对比减少8.12%,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增资,上年度有增艰边津贴、基本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公用取暧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及退休转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所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2019年运行经费支出233.01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2019年与2018年人员编制5人。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资产总额29.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5万元,非流动资产4.30万元,固定资产14.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9.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45

25.15

14.60

0

14.6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所无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合发律师事务所部门无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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