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1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州民族宗教委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相知相亲、交往交流交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涉藏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族宗教委工作总体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把握重点,深入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将《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保持迪庆在全国涉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地位,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促进迪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七进”活动为抓手,全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继续实施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按照省民族宗教委相关要求,做好新一轮“十百千万工程”(2019—2021年)三年行动计划的申报工作,抓点带面推进示范区建设。认真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协调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强化督查,规范管理,管好用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
2.立足大局,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019年,要继续把维护涉藏地区民族团结宗教有序作为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迪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宗教和谐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影响民族宗教问题的形势研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充分相信和依靠各族群众,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民族宗教领域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做好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在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中的特殊作用。要抓好我州民族法制建设,强化全州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州等法治建设。要严密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分裂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州进行渗透分裂破坏活动,为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营造良好的氛围。
3.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新形势下宗教领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涉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谋划好加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宗教工作规范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修订《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后续相关工作,做好《迪庆州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三村七进一行动”中“迪庆精神”进寺院活动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不断促进法律知识进寺院。围绕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妥善处置“护法神”供废矛盾问题。对未经审批建设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进行排查整治。积极防范境外基督教、天主教渗透,加强对私设聚会点的管理,逐个甄别,制定规范管理办法和专项整治方案,维护我州宗教领域和谐。加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要遵照宗教仪轨,规范报批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继续督促推进松赞林寺崩主活佛、云登寺向活佛和东竹林寺扎唐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指导推进寿国寺明觉活佛转世工作。
4.结合实际,推动各项民族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三村七进一行动”、“七五”普法工作,让系列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进寺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配合省民族宗教委认真组织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好2019年9月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月和9月12日第十届民族团结节活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古籍、文物、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十项精品、百名人才”工程,落实好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和民族旅游文化精品项目。继续全面推进迪庆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受益。要全力组织和保障全州各少数民族过好本民族的节庆活动。
5.统一思想,着力加强民族宗教系统自身建设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创新。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活动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接受党性锻炼,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真抓实干破解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化。保持反“四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体现在工作始终和方方面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要形成管理体制制度化。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则及制度,在民族宗教部门形成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的机制。加强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四是要推进扶贫工作精细化。围绕迪庆“三区三州”脱贫工作,继续扎实抓好挂钩点脱贫攻坚工作,因村因户施策,精准确认对象,找准产业扶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作风建设与脱贫攻坚双促进,要加强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确保挂钩联系点如期脱贫出列。五是要全力加强保密工作长效化。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六是建立民族宗教工作考评工作机制规范化。切实转变作风抓工作落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考评责任制,建立调研信息工作奖惩机制,要善于总结和宣传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点、突破点和闪光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的收集采编及上报工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活力不减、亮点频现。继续保持民族宗教部门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03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1.08万元,占总收入的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7.28万元,占总收入的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当年工资福利调整的影响以及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运行规范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53万元,占总支出的58.20%;项目支出472.91万元,占总支出的41.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我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特定项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的开支减少导致项目开支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8.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改革导致人员减少产生对当年工资福利调整的影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省对下项目资金减少导致。2019年州本级安排项目资金200万元,20个项目,其中:迪庆州民族宗教委示范州创建办工作经费40万元、迪庆州民族中学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云南藏语系佛学院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迪庆州委党校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迪庆州藏医院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迪庆文物管理所迪庆州红军长征博物馆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局55万元(松赞林寺示范点打造经费15万元、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建塘镇金龙社区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香格里拉市尼西乡汤堆、上桥头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独克宗古城联创联建示范区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德钦县民族宗教局40万元(奔子栏镇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德钦县示范点升平镇阿墩子社区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德钦县第一小学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德钦县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示范点打造经费5万元、燕门乡茨中村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维西县民族宗教局35万元(巴迪乡姑布村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维西伟宏农特产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维西县民族小学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塔城镇启别村哈达组示范点打造经费10万元)。2019年共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388万元,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与发展问题。作为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我委向上争取到民族文化项目10个,在原项目资金被整合的情况下,与多方对接协调,再次争取到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64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保障了所有项目有序推进。积极申报2020年民族文化项目18个,申请财政资金627.2万元。项目资金重点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人口较少民族和边境沿线边民保险、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宗教场所修缮等,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民族专项资金的投入,提升项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保护民族文化,增加群众收入,实现脱贫发展的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2%。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3.76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的开展导致项目开支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3.33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4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1万元,资本性支出7.24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传统文化保护项目文化创作与保护;
3.社会保障和就业率(类)支出5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抚恤金发放;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4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3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车改革以及接待事项较上年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8万元,下降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6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万元,下降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接待事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8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3.86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7万元,与上年41.38万元对比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导致行政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委员会资产资产总额485.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2万元,固定资产305.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2.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7.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14.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85.15 | 107.32 | 305.74 | 216.56 | 89.18 | - | - | - | - | 72.08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委员会没有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一般指三公消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2.国有资产:企事业等组织机构中,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处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在产品等流动资产。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