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6701000
附件3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和省环保厅的文件精神,我局属省、州双管部门,是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的组成部门。管理重点是工业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核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履行环境保护国际条约。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州环保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美丽迪庆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全国、全省、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做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抓实污染防治及重点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力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重金属染物防治工作,有序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细落小主责,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邀请省厅专家到州内授课,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压实环保责任。切实用好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州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抓手,开展省、州、县三级联动巡察执法,组建州委、州政府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出台了《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迪庆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解压实到各级各部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年内,全州共办理环保问题线索14件,通报批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谈话诫勉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单位1个,约谈党政领导干部5人次,提醒谈话41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
(二)持续精准发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以迪庆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反馈问题清单梳理涉及整改部门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提请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各2次,州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7次、开展专项督导工作7次。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次对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在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回头看”期间,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应急值守,全力以赴做好边督边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回头看”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9个群众举报转办件全部办结。州委、州政府先后在6月份、10月份两次组织专项督察组,对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进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强化工作举措,加大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通过环保督察,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提升了全州上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意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不同程度解决,一些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一定的成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州的整改任务有23项,已完成16项,达到序时进度7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我州的整改任务有19个方面44项问题,已完成24项,达到时序进度17项,未达时序进度3项。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强化措施,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10月30日,国控、省控10个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州内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71%;2018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落实225万元的机动车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召开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站工作推进会议,建成迪庆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实现三级联网,从10月8日起全州全面开展了机动车环保检测。州政府印发了《迪庆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同时,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的督导工作。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清理排查工作,对辖区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完成了迪庆纳帕海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积极推进《迪庆州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下发了《迪庆州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实施方案》,完成28家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完成全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加快推进箐口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香格里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松园绿色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香格里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按月对各县(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通报,并责令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时整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印发了《迪庆州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编制全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全面排查全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全州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及转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专项行动,完成德钦县羊拉矿山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的迪庆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专职技术骨干组成了迪庆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全州260万元的工作经费,印发了《迪庆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完成清查建库工作后全面转入入户调查阶段。5月份,对各县市区204名清查员、质量控制人员进行了污染源清查工作业务培训。同时,深入各县市区污染清查一线,对各县现场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保证了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完成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单位名录库清查单位1645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单位名录库清查单位28户,生活源锅炉基本单位名录库清查单位8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单位名录库清查单位937户,排查出入河湖排污口65户。
(四)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在全面划定全州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落地见效工作,配合省环境科学院加快“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召开全州 “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2018年列入州委改革台账的12项改革事项,除需要省出台后再出台的6项外,其余6项中1项(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已完成,《迪庆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迪庆州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迪庆州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等5项正在有序推进中,计划年底前完成,截至目前完成率为16.67%。全面清查排查统计全州自然保护地内各类建设项目,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开展“四规合一”工作,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严格落实《迪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 (2015—2025年)》,强化生物多样性环境监管。有序推进以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年内,完成维西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相关申报工作及全州第四批41个州级生态文明村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创建完成16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全州三批123个州级生态文明村;完成了5个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五)严格环境监管,稳步推进风险防控。一是继续优化监测服务,掌握全州环境质量状况。圆满完成国控、省控地表水例行监测、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各项监测任务。累计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5922个,编制58份高质量监测报告。实时和按期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德钦县、维西县、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已运行监测并实现联网,金沙江国控断面贺龙桥水质自动站和澜沧江国控断面中路水质自动站已基本完成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管,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累计16次向州纪委报送全州生态环境损害类案件清单,成立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全州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了保护区标识标牌。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现的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依法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共反馈稽查问题数6个,下发规范环境执法文件1份。加强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开展现场监察。上半年与省环境监察总队一起开展了省州县三级联动执法,下半年与省环境监察总队、西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及昌都市环保局一起开展了联合执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处理了一批举报件,并积极做好高考期间的保障工作。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起,办理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5起,罚款金额共计234.702万元;共接到投诉案件72起,办结70起,办结率97.2%,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依法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管理。新发放2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2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办理1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完成危险废物网上联单转移17家,共51.145吨;建立医疗废物处置亏损补贴政策,年内共处置医疗废物19.19吨,严格标准,完成了安全转移处置,保障了危险废物处置安全。
(六)严格项目准入,优化服务发展水平。一是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分解落实2018年减排任务,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康美乳业、寿酒集团等企业,完成了燃煤锅炉、污水处理设施等的改造工作;完成华新水泥(迪庆)有限公司和昆钢鸿达水泥公司脱硫脱硝任务;全面完成辆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率达100%;顺利完成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削减任务。二是切实发挥环评源头预防作用。举办了2018年度全州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改革培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年内,州级共审批建设项目7个,环评制度执行率达100%;出具省厅审批项目审查意见2份,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确认函2份。三是规范排污许可工作。制定了《迪庆州排污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启动了屠宰行业和食品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强化对县(市、区)排污许可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和迪庆涉藏地区金沙江段水环境保护及周边居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进一步强化全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七)创新活动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及安全生产月,与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新局等一起开展了载体丰富、形式多样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小手牵大手,生态环境宣传进校园”、“Cool住,继续前行”等系列环境宣传活动,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凝聚绿色共识。首次开展了符合开放条件的3个单位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考试等方式开展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创建全国最美涉藏地区”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环保法律知识“七进”活动,为创建全国最美涉藏地区提供生态环境支撑。积极配合做好服务保障,确保了《中国环境报》社2018年度工作会议在香格里拉顺利召开。上线政风行风,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干部群众的参与度,民主监督得到有效落实。“六五”活动中,投入宣传经费14万元,累计发放环保宣传品2000余件。年内,在各类媒体播出生态环保新闻报道10余期,刊发各类报道21篇次,发布“两微”信息356条,公开政务信息202条。
(八)严格规范管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八届州委第四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和原局长松建生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问题建议的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梳理全局各个岗位的职责和风险点,量身定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班子成员、各县市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年内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全局干部职工大会15次、周工作例会38次,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47项,规范决策、科学决策得到保障。二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创建。以“基层党建巩固年”为抓手,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达标建设、创建“红旗党支部”等重点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细化积分管理,规范固定日活动,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传承优良传统,厚植“红色基因”。年内召开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议36次、讲党员大会4次、授党课3次,有效促进各项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三是全力决战脱贫攻坚。以“三联三帮三促”为抓手,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职责,协调资金50万元改善夺通村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深入夺通村100余人次,完成完成四轮遍访工作;开展共建活动2次,讲授党课3次,助力基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扶贫点产业推广意愿,协助推广种植木香、当归等中药材种植;协助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及“户户清”和“一户一档”电子版录入等扶贫相关扶贫档案规范工作,对滞销农产品销售开展爱心认购活动,切实解决挂钩点贫困农户的燃眉之急,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跨越发展争创一流 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专题研讨、书香环保、“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等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专题研讨5次,强化业务素质提升。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州实施办法精神,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激活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营造团结干事的工作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环境保护局机关
环境监察支队
环境科学研究所(宣教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含提前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4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
项目支出概况(公开10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公开11表)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公开12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13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4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05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0.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2150万元,占总收入的70.49%;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472.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中央及省级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资金877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25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06万元,占总支出的34.21%;项目支出1486.80万元,占总支出的65.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0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04万元,占总支出的58.35%;项目支出461.69万元,占总支出的41.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126.02万元,项目支出较2017年增加1025.11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126.02万元的原因为工资调整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较2017年增加1025.11万元的原因为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及云南迪庆涉藏地区金沙江段水环境保护及周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州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增加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积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州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5.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及云南迪庆涉藏地区金沙江段水环境保护及周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垃圾车、垃圾斗的采购及费用支出;云南迪庆涉藏地区金沙江段水环境保护及周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总包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减少6472.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度中央及省级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项目资金877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3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4%。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工资性支出、奖金及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128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2%。主要用于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垃圾车、垃圾斗的采购及费用支出;云南迪庆涉藏地区金沙江段水环境保护及周边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总包费用的支出。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完成预算的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未下指标,因此此项支出在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列支。二是因国家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公务接待方面的规章制度后,单位严格按制度及规定执行,没有造成浪费等现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67万元,下降46.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6万元,下降1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1万元,下降32.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国家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公务接待方面的规章制度后,单位严格按制度及规定执行,没有造成浪费等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预算的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1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应急、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局来访、调研、考察、督查、检查的领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公车运行维护费从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8.28万元,由于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69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工会经费7.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0日,州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4508.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8.63万元,固定资产1201.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78.9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9.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08.62 | 1828.63 | 1201.08 | 726.78 | 100.74 | 373.57 | 1478.9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动报酬,个人福利等为基本内容的人员经费支出和以维持行政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支出,是保证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对某项或特定工作任务所安排的专项资金保障。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400007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