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328P/201900011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9-02-22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整改补充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2 11:57     浏览次数: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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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整改补充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编制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1-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1-3 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1-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1-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1-6 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1-7 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1-8 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附件1-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附件1-10 省本级绩效目标表

附件1-11 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附件1-12 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迪财建〔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财政部门下发的《迪庆州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迪庆州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州本级项目预算编审体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进行了科学、合理、规范的编制,现将有关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房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等;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稽查法规科(监察支队)、

房地产业管理科(迪庆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住房保障科、城乡规划科、规划综合技术科、城市建设科、村镇规划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人防工程管理科、人防指挥通信科、风景名胜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为州住建局、州三江办、州标准定额管理站、州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自定义编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编制3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人,非财政供养0人;提前退休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由于州三江办、州标准定额管理站、州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迪庆州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预决算与州住建局一并报送。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州住建局财务总收入85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6.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509.74万元增加347.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受调整工资,人员调动等的影响,人员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6.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6.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83万元(本级财力856.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3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175.00万元,占总支出的21%。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4.5万元,主要反映取暖费的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80.51万元,主要反映基本仰赖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的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支出581.53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相关工作经费支出情况、“22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134.05万元,主要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经费支出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按经济科目分组支出85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3万元,项目支出175.00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640.23万元(基本工资109.98万元、津贴补贴307.22万元、奖金9.17万元、绩效工资28.8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78.67万元、医疗保险5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7万元、住房公积金49.05万元、医疗费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81万元(办公费36.23万元、差旅费55.37万元、物业管理费15.00万元、劳务费18.0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咨询费等其他31.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遗属补助);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分别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建设,采购预算资金116.00万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维护,采购预算资金为40.00万元,共计156.0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为681.83万元,用于保障迪庆州住建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工资福利支出)640.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9万元,主要为遗属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与上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300.06万元对比,增加387.7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受调整工资,人员调动等的影响,人员经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住建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00万元,主要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维护费40.00万元;迪庆州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编制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20.00万元;(创园办)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经费10.00万元;迪庆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分配管理工作经费30.00万元;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经费10.00万元;州直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返还)45.00万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罚没收入返还)10.00万元;“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经费10.0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与上年年初预算100.00万元对比,,增加75.0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安全生产经费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维护费、园林绿化等工作经费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州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

2018年部门预算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即办公费)36.23万元。

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8.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出差、下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4.34万元(包干经费21.7万元的20%,及创园办工作经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等产生的费用。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上年7.9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48万元)增加0.86万元,增幅为10%,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0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即包干经费增加,导致在包干经费中可用比例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详见附表)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点击下载)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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