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财社[2017]3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将迪庆藏族自治州高原病防治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敬请大家监督。
一、基本情况:
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编制数为22人(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2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退休转在职人数2人,科室设置有办公室、内外科、疾控科、财务科、新农合办5个科室,其中:新农合办成立于2003年,由于本单位人手紧缺,新农合工作一直没有专职人员管理,新农合具体工作由高原病防治中心财务人员兼职。核定的车辆编制数为1辆(救护车),实有救护车1辆,无其他公务用车。
二、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从事高原病防治、(全州各级单位疗养及体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A、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障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
10.负债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B、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 政策。
5.做好辖区内新农合参保人员的门诊及住院补偿事宜及新农合报表上报等工作,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6.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7.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2017年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数总收入4362342.02元,其中:基本支出 3362342.02元,项目支出1000000.00 元,预算总支出4362342.02元。
1、基本支出3362342.02元
(1)工资性支出2333032.00元、(2)社会保障缴费608251.38元、(3)包干经费88000.00元,(4)工会经费40865.52元、(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00元,(6)住房公积金245193.12元,(7)福利费600元、(8)办公取暖费36000元、(9)体检费10000元。
2、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高原病防治中心疗养专项经费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