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395M/201700002
文  号
来 源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17-04-20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20 03:25     浏览次数: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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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20171808113迪庆州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编制数为34人。2017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员32人,其中公务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8人,提前退休3人,矿业办单列人数3人,行政工勤2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二)部门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实施国土资源发展规划,依据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

(3)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严防国土资产流失,确保国土资源持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4)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现状数据的责任。执行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各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迪庆州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7)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的审查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9)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从、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州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地质专项勘查,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0)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收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1)加强测绘行政管理、行政区域内测绘市场管理和测绘法规规定的项目管理。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及全州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等。

(1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行政审批项目,以迪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244,984.20元,比2016年增加2,612,086.89元,增长41.8%。

三、预算单位支出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386.40元;医疗卫生支出384,280.48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4,771,003.08元;住房保障支出403,914.24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费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5,544,984.20元,比2016年增加1,912,086.89元,增长34.5%。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项目支出700,000.00元,其中比2016年增加500,000.00元,增长71%。

迪庆州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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