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
补充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1)管理农业科技,促进农业发展,为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服务。(2)示范农业新技术,提供科技服务,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3)开展本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培育、试验、繁育和推广以及农业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4)建设区域试验站,为藏区农业服务。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深化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关键的一年,迪庆州农科所紧紧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核心,以农业科技推广、基础研究为主线,以各级项目及课题实施为载体,开展好农业基础研究、科技攻关、单位建设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探索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方法,承担迪庆州农业科学技术基础研究,攻克农业生产技术难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储备;承担农业科技、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的高产增收栽培技术,土肥新技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产业结构调整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承担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的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承担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农民增收措施的研究应用和示范推广;承担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为实现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做好服务核任务。严格按照《迪庆州农牧局2 0 1 5 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全面或超额完成了规定的全州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及单位目标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迪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我单位现有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为迪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年内无机构增减变动。
人员情况及本年变动原因:我单位人员编制数为25人,上年末职工人数为32人,本年末职工人数为34人(其中:在职24人,退休转在职10人),本年调入2人,负担遗属补助人数5人。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
在单位资金的管理使用中,对资金收入支出严格管理,遵守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无审不支,无批不支,努力增收节支,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单位决算总收入70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73.51万元相比,增加133.43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基本支出的工资和项目资金收入。
(1)基本收入:439.94万元,占总收入的62%,其中:事业运行(2130104)372.5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0502)18.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12.9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4.1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109901)1.65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30.0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0.44万元。
(2)项目收入:本年度总收入267万元,占总收入的38%。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7万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2060199)1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113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25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60404)55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8万元;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支出734.51万元,比上年总支出602.53增加131.9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资金结余,支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1)基本支出:439.94万元。占总支出的60%,其中:事业运行(2130104)372.5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0502)18.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12.9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4.1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109901)1.65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30.0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99)0.44万元。
基本支出具体分为(1)工资性支出372.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0.8万元,津贴补贴194.29万元,社保缴费37.7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5.18万元,其中:办公费5.57万元,水电费7.34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差旅费2.77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维修维护费0.97万元,培训费2.30万元,劳资费3.23万元,委托业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91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1.4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0.0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38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0.5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
(2)项目支出:本年度支出294.57万元,占总支出的40%。其中:其中: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2060199)1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06)132.62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32.47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2060404)51.48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69999)12万元;社会公益研究(2060302)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比上年总支出594.35增加140.16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资金结余,支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公用取暖;
2、科学技术支出12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
5、农林水支出53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万元,比2014年的9.7元减少2.3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比上年总支出比2014年的2.81元减少1.33元。减少原因:严格控制了接待标准,做到热情周到的同时本着从简节约,严禁奢侈浪费;在公务用车方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节假日停放、车辆维修报告审核制度,从严管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现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4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等项目。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6次,接待人数64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科技下乡及业务指导产生的相关接待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迪庆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