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公告
2020-12-3 15:31:39迪庆州水政监察支队点击数( 17578 )
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公告
香格里拉金江公路松园桥至拉玛落公路改造项目建设指挥:
你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一案现已依法调查终结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迪水罚字〔 2020 〕1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单位领取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迪水罚字〔2020〕1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迪庆州人民政府或云南省水利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六个月内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迪水罚字〔2020〕1号)
联 系 人:付玉娟
联系电话:0887-8225066
办公地址: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74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0年12月3日